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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产权益” 协议无效情形:北京律师结合案例谈条款清晰性要求

发布日期:2025-04-10 责任编辑:创始人 阅读:0
导读

为保护当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一、案件梳理

(一)人物关系

林悦琳与赵逸飞曾系夫妻关系,2009 12 12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22 12 6 日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赵宇轩为赵逸飞与前妻所生,赵宇轩与陈萱瑶系夫妻关系。

(二)财产背景

2013 11 12 日,北京市丰台区 A 村民委员会制定《A 村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林悦琳与赵逸飞居住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在拆迁安置范围内。依据细则,与本村有常住户口人员合法登记结婚且婚姻关系存续的非本村户口人口可作为安置人口。林悦琳、赵逸飞、赵宇轩、陈萱瑶四人被列为被安置人口,每人购房指标为 46 平方米,因户型等原因,人均最高可超 10 平方米,超出部分房价上浮 8%

(三)诉讼主张与陈述

原告主张:林悦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位于北京市丰台区 ××× 室(一号房屋)归其居住使用;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理由是自己作为安置人口应享有 56 平方米安置面积,但赵逸飞伙同赵宇轩将安置房议购在赵宇轩名下,取得安置房屋后未归还属于自己的安置房屋,还将部分房屋出租,自己至今居无定所。

被告回应:赵逸飞、赵宇轩、陈萱瑶不同意林悦琳的诉讼请求。称赵逸飞与前妻任淑敏于 1982 5 26 日登记结婚,1984 年经丰台区 A 村村民委员会批准分得宅基地一处(丰台区 A 村 ×× 号),并在此建造正房三间及厢房四间(被腾退房屋),此为赵逸飞与任淑敏夫妻共同财产,任淑敏 2005 年去世后房产未分割。2009 年赵逸飞与林悦琳结婚,婚后赵逸飞住被腾退房屋,林悦琳在外租房。2013 A 村列入棚户区改造地区,赵宇轩于 2013 8 14 日与陈萱瑶结婚。2013 11 6 日,林悦琳、赵逸飞、赵宇轩签署《协议书》,约定房屋腾退取得的权益都归赵宇轩所有,林悦琳不享有任何权利。林悦琳明知拆迁事宜,提供过相关资料,购买安置房屋时未主张支付房款,以实际行为放弃了安置房屋认购,现在意图抢占房产,主观具有恶意。

(四)证据与事实认定

林悦琳、赵逸飞于 2009 12 12 日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婚后无子女,2022 12 6 日经法院调解离婚。2013 年,赵逸飞作为被腾退人与北京市丰台区 A 村村民委员会、甲公司签订《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腾退宅基地相关信息,确认安置人口 4 人,甲方应支付乙方腾退所得款 3120720 元。2013 12 29 日,赵逸飞与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认购现房、期房情况及购房款。2021 11 11 日,赵宇轩与乙公司签订《A 村回迁安置房购房协议书》认购两套房屋;2013 12 29 日,赵宇轩与丙公司签订《现房安置认购协议书》认购两套房屋。庭审中确认赵逸飞系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上房屋系赵逸飞和前妻所建,林悦琳享有优惠购房指标 56 平方米,拆迁款已发放至赵逸飞账户,房款从拆迁款中扣除。被告提交《协议书》,林悦琳称该协议书所指并非拆迁安置利益;被告申请证人林婉琳出庭作证,林悦琳不认可证人证言。

二、争议焦点

(一)原告诉求

林悦琳要求一号房屋归其居住使用。

(二)被告诉求

赵逸飞、赵宇轩、陈萱瑶主张林悦琳已放弃拆迁安置权益,不应享有房屋居住使用权。

(三)争议核心

林悦琳是否通过《协议书》放弃了拆迁安置权益。

林悦琳是否有权居住使用一号房屋。

三、裁判结果

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由原告林悦琳居住使用。

四、案件分析

(一)证据分析

拆迁安置证据:《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书》及相关细则明确林悦琳为被安置人,享有 56 平方米优惠购房指标,证明林悦琳应享有相应拆迁利益。

《协议书》证据:《协议书》约定的钱款和房产不明确,未清晰表明林悦琳放弃拆迁安置利益,不能有力支持被告主张。

证人证言证据:证人林婉琳证言证明目的单一,且林悦琳不认可,其证明力有限。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等相关规定,对共有物的分割、使用等进行裁判。在本案中,林悦琳作为被安置人对安置房屋享有权益,应依法保障其合理权益。

(三)案件综合分析

林悦琳作为拆迁被安置人,依拆迁协议和政策享有 56 平方米优惠购房指标。《协议书》内容模糊,不能认定林悦琳放弃拆迁安置利益。综合证据,林悦琳要求一号房屋居住使用的诉求合理,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五、胜诉办案心得

(一)证据收集与整理

在此类房屋居住使用权纠纷案件中,全面收集证据至关重要。对于拆迁安置相关证据,如拆迁协议、安置细则、购房合同等,要梳理清晰权益分配情况;对于争议协议,分析其条款明确性和指向性;对于证人证言,考量其关联性和可信度。按证据类型和时间顺序整理,构建完整证据链,清晰呈现案件事实。

(二)法律精准运用

准确理解和运用物权、婚姻家庭、拆迁安置等相关法律是胜诉关键。明晰被安置人权益范围,判断协议效力,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权益。在诉讼中,精准引用法律条文,结合案件事实阐述法律适用逻辑,增强主张的合法性和说服力。

(三)细节把控与综合考量

此类纠纷涉及家庭关系和财产利益纠葛。关注家庭内部关系细节,如婚姻状况、家庭成员间矛盾等;重视法律程序细节,如证据提交时机、质证技巧。综合考量房屋实际情况、当事人经济状况、权益放弃与否等因素,制定周全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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