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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的房屋在老人生前低价过户给孙子女后被孙子女售卖,老人故去后子女分割卖房款的诉求被驳回

发布日期:2024-08-20 责任编辑:创始人 阅读:0
导读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原告诉称

原告张某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分割出卖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所得房款 380 万元,由张某杰向我返还卖房款 130 万元;2.诉讼费由张某昊、张某明、张某杰承担。

 

事实与理由:张某贵与王女士是夫妻关系,共生育子女四人,即张某昊、张某明、张某霖、张某峰。2007 1 29 日张某霖去世。2018 5 18 日王女士去世。2018 8 29 日张某贵去世。张某贵与王女士去世后留有海淀区一号房屋一套。经查询,房屋已经被张某杰交易给第三人,交易金额为 380 万元。张某杰通过与王女士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未经共有人张某贵同意,也没有支付 140 万元购房款。王女士无权处分此房,张某杰与王女士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此房应该返还所有继承人。

 

法院查明

张某贵与王女士系原配夫妻,共生育子女四人,即张某昊、张某明、张某霖、张某峰。张某霖于 2007 1 29 日去世,张某杰系张某霖独生子。2018 5 18 日王女士去世。2018 8 29 日张某贵去世。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原登记在王女士名下,于 2001 7 4 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时使用了王女士与张某贵二人的工龄优惠。

 

2017 6 29 日,王女士与张某杰就涉案房屋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约定成交价格为 140 万元。2018 11 5 日,张某杰在中介公司居间下,将涉案房屋出卖给案外人,成交价格为 380 万元。2019 1 18 日,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至案外人名下。

 

裁判结果

驳回张某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房产律师点评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涉案房屋系王女士与张某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使用了二人的工龄优惠,应为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王女士与张某贵生前,房屋已转移登记至张某杰名下,并非为法律所规定的遗产范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张某峰主张王女士与张某杰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未提交充分有效证据,且没有生效裁决认定该合同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故张某峰的主张法院不予采信。现张某峰以法定继承纠纷为由要求分割张某杰出售房屋价款,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办案心得

证据的关键作用

 

在本案中,原告主张合同无效但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而法院也因证据不足未支持原告的诉求。这凸显了在诉讼中证据的关键作用。作为律师,应始终牢记证据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石。在接手案件后,要全面、细致地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以构建坚实的证据链条,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种诉讼挑战。

 

合同效力的审慎认定

 

本案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进行审慎判断。作为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准确把握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如果合同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事由,应坚定地维护合同的效力,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裁判结果。

 

尊重法律事实与产权变更

 

涉案房屋在被继承人在世时已转移登记至被告名下,这一法律事实在本案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处理遗产纠纷案件时,要尊重已经发生的产权变更事实。如果产权变更符合法律规定,就不能简单地将已变更产权的房屋视为遗产进行分割。律师应依据法律事实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避免当事人陷入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提前规划与风险防范

 

对于涉及财产继承和房屋产权的问题,当事人可以提前进行规划,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例如,在房屋产权转移过程中,确保手续合法、规范,签订明确的合同并保留相关凭证。作为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他们进行风险防范,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

 

总之,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在处理涉及财产继承和房屋产权纠纷的案件中,律师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重视证据收集,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风险防范建议。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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