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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商业按揭贷款流程及按揭贷款风险防范

发布日期:2024-01-21 责任编辑:创始人 阅读:0
导读

 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为您解答  一、购房商业贷款的流程  1、所购房屋批准上市后,买方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申请登记手续,银行委托律师进行审查;  2、到银行指定的评估事

 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为您解答

  一、购房商业贷款的流程

  1、所购房屋批准上市后,买方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到银行办理申请登记手续,银行委托律师进行审查;

  2、到银行指定的评估事务所进行房产评估,银行审批;

  3、银行发出《贷款承诺书》;

  4、立契过户后,买方拿到房产证后,银行办理房产保险手续;

  5、买方或委托的房屋中介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款,全部还清后,注销抵押登记。

  二、如何防范按揭贷款风险

  1、申请预告登记。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67条,四种情形下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规定,订立抵押贷款合同时,银行应当要求开发商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凭借预告登记证明再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取得产权证明后,及时办理抵押登记。预售合同订立后,真买受人应当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以此做为预售合同生效与支付房款的条件,商品房取得产权证明至过户登记办理期间,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

  2、及时关注与行使权利。

  登记是不动产物权享有与变动的公示方法,交易之前应当查询不动产登记簿,了解房屋是否设定其他权利,进而决定是否交易,比如查询不动产登记簿得知某商品房已经进行预购商品房登记,则真买受人应当停止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关注房屋权属变动情况,比如房屋初始登记办理完毕,开发商取得产权证明,银行应当立即要求开发商办理抵押登记,真买受人应当立即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当然,将各种登记义务列为合同条款是要求开发商预告登记的最好办法,必要时可以诉讼方式实现预告登记。房产法律咨询

  3、另行要求担保。

  除资金监管之外,银行应当要求开发商另行提供担保,包括在开发商与第三人财产上设定抵押,或者由具有清偿能力的第三人提供连带保证。借款人断供超过约定期限,银行可以就开发商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确保债权优先受偿;当在第三人财产上设定抵押或者由第三人提供保证时,根据《物权法》第176条,银行既可对第三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也可要求第三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欢迎关注安居房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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