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银行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 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应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银行应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哪个好?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 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房管局认可的评估报告);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 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就不成立。
贷款抵押解压手续需准备材料:
产权处 1、注销抵押申请表:双方盖章 2、银行提供贷款还清证明:申请为企业办理解压手续(注明产权证号、 他项权证号); 3、他项权证、房产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房产专业律师哪个好?
靳双权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负责人,靳律师为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及教学服务;靳律师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如果您因生活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靳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电话:13426037149.单位:东卫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3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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